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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廉评论:关于修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议

【时间】2022-09-06 21:49:36  【阅览】
    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们普遍反映字太多,不好记,层面多,内容归类不合理,建议修订。现将粗浅意见奉上。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字多不好记    
    人们普遍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词24个字,字太多,多数人记不住。记不住就影响理解,影响践行。比如, “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唐山抗震救灾精神”的表述,几人能记得住?就是因为字太多。
   其实,作为口号,字越少越好记,越有利于理解和践行。比如, “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中华民族精神,也是清华大学校训),8个字; “包容世界一切”(美国精神),6个字; “自由平等博爱”(法兰西精神),6个字; “勇气,礼貌和担当”(英国精神),7个字; “思辨与科学,严谨与纪律”(德国精神),10个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道德金律,人权基石;最受外国人欢迎的一句中国话),8个字;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中国人传统的道德理想),9个字; “仁义礼智信”(儒家“五常”),5个字; “温良恭俭让”(传统美德,即处处与人为善), 5个字; “忠孝勇恭廉”(人们应信守、践行的5种高尚品格) ,5个字; “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人生八德), 8个字;“书同文,车同轨,行同伦”(秦之一统之制),9个字;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汉之一尊之立),8个字;“礼仪廉耻”(国之四维),4个字; “真善美”(文明社会的三大特点),3个字;“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人的三观),9个字;“为人民服务”(我党宗旨),5个字; “打土豪,分田地”,6个字; “一国两制”,4个字; “一带一路”,4个字。字少,好记,多数人能记得住。
    字越多,越不好记, 记不住就等于没有; 越想涵盖得全, 越涵盖不了。好的口号,高度概括,字少而精准。
    二、三个层面设计存在的问题
1.核心价值观内容太多了。类似的价值观好词有的是,岂止12个?120个,1200个也说不完,而核心的价值观体系的内核则不需要这么多,几个就够了, “多了”与“核心”相互矛盾。    
2.“社会主义价值观”的表述就挺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核心”二字可以省略。价值观不必分“核心”与“一般”。世界观、人生观从来没有分过“核心”与“一般”。
    3.层面多了反而包括不全。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既然分层面,那么,我党层面的价值目标呢?党员层面的价值取向呢? 反倒不好分了。
    4.没有必要分层面。如, 儒家“五常”----“仁义礼智信”,没有分层面;国之“四维”---- “礼仪廉耻”,没有分层面;中华民族精神,美国精神,英国精神, 德国精神,法兰西精神也没有分层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应是对国家、社会以及每一个成员的统一的要求,没有必要分层面。
    5.三个层面的内容归类有不合理处。如,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文明、和谐,应调整到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中;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公正、法治应调整到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中。
    文明、和谐, 主要指社会层面追求的价值取向即社会要文明、社会要和谐。“文明”指一种社会进步状态。意为一种先进的社会和文化发展状态,以及到达这一状态的过程。文明是使人类脱离野蛮状态的所有社会行为和自然行为构成的集合。“和谐”指配合得适当和匀称。和谐社会是指一种美好的社会状态和一种美好的社会理想。马克思真正把握了“和谐”理念,提倡社会和谐。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
    公正、法治,主要指国家层面追求的价值目标即国家
要公正、国家要法治。“公正”即社会公平和正义。它以人的解放、人的自由平等权利的获得为前提,是国家、社会应然的根本价值理念。“法治”就是“法的统治”。法治是一种贯彻法律至上、严格依法办事的治国原则和方式。实现公正、法治必须有强大的国家机器作后盾。
     三、修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议
建议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修改为: “社会主义价值观”。具体表述修改为“公平、正义、民主、法治”。
“公平、正义、民主、法治”,4个词8个字,好记。这4个词基本上来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12个词的压缩版,只是把“公正”分解成了公平和正义。
笔者以为,“公平、正义、民主、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维”,是治国之四纲,犹如四根擎天巨柱,可以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天撑起来。
    关于公平。自古以来,公平就是人类共同的追求。在我国,儒家将“天下为公”和“大同社会”作为最美好的理想。《管子•形势解》云:“天公平而无私,故美恶莫不覆;地公平而无私,故大小莫不载。”正所谓: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日月无私照,君子无私予。
    质言之,公为公正、合理,平指平等、平均。“公者无私之谓也,平者无偏之谓也。” 公平即公正,不偏不倚,对一切有关的人公平、平等地对待。公平是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而平等地分配。公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
    关于正义。《论语》中,子贡与孔子讨论了普遍正义问题。比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一个普遍正义规则。还有像董仲舒的“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等都体现了儒家对平等、正义的追求。
    质言之,正为正当,义指合乎公益。正义即公正的、正当的道理,有利于人民的(道理)。正义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首要价值。正义是衡量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尺度。由正义观念支配的社会是秩序良好的社会。
    关于民主。“民主”一词早在公元前15世纪中叶就出现在希腊文中,它由“人民”和“权力”组成,意为“人民的权力”“多数人的统治”,即主权在民、由民作主。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在《历史》一书中首次使用这一概念,用来指希腊城邦国家雅典的政治制度和政治实践。我国原始社会的基本社会组织形式是氏族和部落,其首领就由民主选举产生。比如,尧、舜等人都是由氏族成员选举产生的。《礼记•礼运》记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就是说“选贤与能”是原始社会的民主选举制度,这种制度就是酋长公选。
    质言之,民主即人民当家作主。民主是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民主同时尊重和保障少数人的自由权利。民主的实质,就是政府要遵循人民的意志,按着绝大多数人的意愿和要求办事。
    关于法治。在西方,第一个系统提出法治理论的是亚里士多德。“法治”一词,意思是“法的统治” “依法统治” “通过法律治理”。就是说,法治是一种社会控制模式,是主要通过法律实现对国家的治理。早在两千多年前,我国先秦法家就提出“以法治国”的口号,主张以“法”作为治国和统一天下的主要方法。管仲早于亚里士多德300年就提出:“威不两措,政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 韩非子后来也明确提出 “以法治国”的主张。  
    质言之,法治即依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法治的内涵包括3个方面:第一,法治指依法办事,人人依法办事是法治的要求和标志,其核心是政府官员依法办事,接受法律的约束。第二,法治指良好的社会秩序,它表现为社会生活基本方面已经法律化、制度化。第三,法治代表某种具有价值规定的社会生活方式,它承认、尊重和保护人民的权利和自由。(《法理学》第一版,张文显主编)
    公平正义与民主法治相辅相成。
    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
    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取向,民主法治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要实现公平正义,必须推行民主法治,没有民主法治做保障,公平正义就难以实现;要推行民主法治,必须落实公平正义,没有公平正义做基础,民主法治就很难建立。公平正义与民主法治相辅相成。落实公平正义和发展民主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当前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彰显政府公权力合法性的根本措施。
    公平正义民主法治,可安邦治国、顺天应人。
    公平正义民主法治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来说,好比阳光、空气、水那样重要。它既是人们生存的必需,又是社会发展的真正动力。只有追求公平正义民主法治的改革和发展,才能极大地激发人民群众的创造活力,才能获得最广泛的社会支持,才能促进我国各项事业的繁荣进步。公平正义民主法治是我们泱泱中华永恒的价值目标和价值取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维”。用公平正义民主法治来治理国家,则顺天应人,国泰民安。

(作者:国务院参事室原特约研究员、国廉评论专家委员 刘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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